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今年以来,武汉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口罩质量、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燃气具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的后续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市青山区轩糖烘焙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6月9日,武汉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校园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放有超过保质期在售的卫龙辣条、天阁酱鸭翅、周长江小豆条、卫龙素食大面筋、百草味津酥花、三只松鼠兰花豆等过期食品。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7月28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玉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6月14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校园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后厨存放有白鲨牌五星肠粉、小胖丁爆破瓶装爆米花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均已拆封。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7月26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荣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滠口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
2022年3月24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转办单》,显示当事人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92#、95#)经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同批次92#车用乙醇汽油6500L,售出1053L;购进95#车用乙醇汽油3500L,售出554L,货值金额为69603.28元,违法所得1518.28元。
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已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符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从重处罚的情形,2022年5月10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没15813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刘亮毛巾商行销售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香皂案。
2022年3月29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辖区汉口北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并依法扣押涉嫌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香皂1000箱。
经查,上述香皂箱体和盒体包装标注有“舒肤佳®香皂”“舒肤佳Safeguard”“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广州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一号”等商标和厂名厂址信息,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均为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委托价格鉴定部门鉴定,认定上述香皂批发价格均为272元/箱,货值金额为277440元。
当事人销售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香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10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涉案香皂、罚款27744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市江夏区万和电器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具案。
2022年2月23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2台“万宝”牌燃气单灶和1台“万宝”牌燃气双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1台“老板”牌自然排气式燃气热水器未配备标准排烟管,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同规格“万宝”牌燃气单灶5台,售出3台;购进同规格“万宝”牌燃气双灶1台,未售出;购进同规格“老板”牌自然排气式热水器1台,未售出,货值金额为740元,违法所得60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4月22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燃气具、罚没800元的行政处罚。


